20070311

 

Mr.F

2月24日去了一趟台北參加位於Jump的Party,去之前好友D特地約了他的新朋友F給我認識。三人約在信義計畫區的咖啡店碰面,聊著大家的泰國經歷。席間好友D漏了口風,說我和他剛從一位泰國朋友家過來,而F這位剛認識的朋友居然央求我們帶他參觀參觀泰友人家,我尷尬的不知該如何是好,只好傻笑回應。當然喝完飲料之後,我並沒有讓他參觀泰友人家,因為我不喜歡沒禮貌的裝熟魔人。但是好友D確認為我感到F的威脅,所以封鎖任何F可以認識泰友人的機會。好友D答對了一半,另一半原因是我認為F不夠禮貌,第一次見面就想要為所欲為,讓我很不適應。而今天下午,我似乎也變成了入侵他人領域的壞蛋。向友人G詢問帥氣黝黑結實的Y電話,兩人相交甚篤的G居然說他沒有Y的電話,這讓我當場傻眼草草掛了電話。原來G老早就看我不順眼,但還是假腥腥的與我有說有笑,真令我遺憾。但我就不會這樣,不喜歡就不喜歡,並且會極力淡化與對方的關係,不需要八面玲瓏。每個人都有權利捍衛自己與他人的關係,但重點是要作的漂亮與高明,不要讓人一眼識破,但這樣也好,早點認清一個人,不會辜負自己付出的感情與時光。

此時此刻,我很不開心。

2 Comments:
Daniel 提到...

你怎麼用這個TITLE還把人家的名字打出來....XD
也許他只是覺得未經同意不該給電話的吧?又不好意思直接拒絕....不見得是看你不爽吧....
又,身邊不少開始上班的人都說,我們不能夠繼續這樣直接下去了,這對於進入社會很不好,不能因為都呆在研究機構或是學校就不長心眼,小心跟我一樣受騙.....

維克 提到...

修改完成。我不會直接阿,我又沒有當著他的面。我盡量小心不受騙。